昆明市全力做好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工作
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是全面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包括省级医院)7月29日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安排部署,昆明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推动改革
昆明市始终把医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统筹协调,推动改革。2016年,昆明市政府调整充实了市医改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立了取消药品加成工作专项小组等十个专项小组。成立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医改工作任务纳入全市年度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医改工作目标任务。昆明市政府将医改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县(市)区政府卫生计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实现全市医改工作任务党委政府双线考核。
今年上半年,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昆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将医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立项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切实推动多项医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建立医疗机构间转诊协作联系;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加快国家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陆续制定和出台相关医改配套政策。
二、政策衔接,同城同策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94号)和省医改办的工作部署,在前期摸底、测算、评估等相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昆明市转发了《关于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工作方案》。同时,昆明市政府研究决定,在省医改办要求昆明一并启动的9家市级医院、9家区级医院的基础上,将原有政策与现实要求有机衔接,对市域范围内的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同步实施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实现同城同策,同步实施。
三、精心谋划,落实责任
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财政副市长、分管卫生计生副市长任副组长,由10余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8个督导组,对市级医院、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进行督导检查,建立了集中办公、彻夜值守和督导工作机制。在省里的启动会结束后,昆明市立即召开贯彻落实会议,由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责任书、昆明市卫生计生委与市级医院签订责任书,一级一级压实责任。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动员培训,对医疗、护理、信息、财务等重点部门开展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7月29日零时起,医院各项信息系统切换正常,业务工作对接有序,平稳过渡,医疗工作零差错,圆满完成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
四、密切监测,及时处置
昆明市级各部门、公立医疗机构做好民意调查、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和舆情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加强医院收费系统,医保系统的监测,稳定各项系统正常,做好医疗机构各项数据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动态趋势。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医改政策的解读,宣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意义、目标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使医务人员自觉成为改革的宣传员和推动者,正确引导社会合理预期,最大限度凝聚精气神、传递正能量,营造有利于医改的社会氛围。
自2017年7月29日零时起,全市9家市级医院,12家区级公立医院,22家县级公立医院,5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1家乡镇卫生院和19家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疾控中心、皮防站,完成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各项信息系统切换正常,业务工作正常对接,平稳过渡。
下一步,昆明市将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全国、全省医改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5项制度、10件实事”的部署,贯彻落实全省2017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强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加强督察调研,坚决执行好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尽快研究出台具体补偿操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