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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释放基层中医药活力

时间:2018-08-13 15:03 发布人:黄秋实 浏览: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医药人期待已久的业界盛事。至今,中医药法已经实施一年多了,笔者也有颇多感受。

  中医药法将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将各级政府发展中医药的职责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特别是中医药法明确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对中医诊所、中医医师准入、中药管理等多个方面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对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仍记得当初自己抱着对博大精深的中医药学的向往,坚持走上了学习中医之路。如今笔者已在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大齐镇卫生院工作了2年多,自中医药法实施以来,在工作中切实感受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

  第一,对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加大。近年来,单位每年都会招聘新人,极大加强了基层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第二,卫生院建设了具有浓厚中医药特色的国医堂门诊和病房,引进了冷激光治疗仪、中药熏蒸床、中药定向导药仪,以及针灸、拔罐、电针、梅花针等仪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中医药服务。中药的报销比例也不断提高,针灸、拔罐等常用理疗项目都在可报销范围内。第三,卫生院邀请资深中医专家坐诊,为常见疾病提供专业治疗,并对年轻医生提供专业指导。卫生院经常举办中医药培训及讲座,邀请省级、市级专家讲课,让基层中医大夫也能受到名医的指点。第四,中医药法实施以来,感觉到中医药的氛围越来越好,基层患者对中医的信任度也逐渐提高,在遇到疾病尤其是慢性病时求助于中医的意愿也越来越大。

  作为一名基层中医大夫,笔者非常感恩这个时代。在中医药法的保驾护航下,基层中医药的活力进一步得以释放。中医药事业有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令人感到无比的欣慰和幸福。我们每一个中医药人都应立足岗位、努力奋进,为发展中医药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