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中医医院认真迎接2016年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执行情
时间:2016-12-19 14:42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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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7日,由楚雄市医改办牵头,财政、卫计参加,对楚雄市中医医院2016年执行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展检查。检查组对市中医医院2015年度财务工作开展了财务督导工作,同时对医院执行公立医院改革后,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执行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补偿医院的药品零差率补助、工资差额补助、医疗设备购置补助、人才培养和重点专科建设六大专项补助执行情况进行的检查。检查组肯定了医院账务设置及记账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六大专项,财政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同时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药品零差率补助使用必须依据药品零差率实际列支,医院药品会计每月必须真实反映药品零差率金额,并按文件规定的11%零差率计算出财政补偿的70%金额作为医院实际收入额度。二是医院内部自制凭证要进一步完善审批手续和单位签章手续,做到手续完备。
我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和成效。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我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调动,通过一系列综合改革让群众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