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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楚合管办通〔2013〕19号》的通知

时间:2014-09-12 18:05 发布人:admin 浏览:

楚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乡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目录》的通知

楚合管办通〔2013〕19号

   新农合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基金运行安全平稳,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现行的新农合诊疗目录进行进一步修订,现将新修订的《楚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乡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目录》(简称诊疗目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诊疗目录》执行时间为2014年1月1日。

  (附:详细诊疗项目已发至各单位电子邮箱,请自行下载打印到各临床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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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