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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中医医院医疗投诉及纠纷处理程序

时间:2023-01-19 22:44 发布人:小编 浏览:

  1、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接待,积极妥善处理,登记后逐级上报,各职能部门(包括医务科、护理部、院办等)收到报告,迅速调查核实、协助处理,隐匿不报、迟报、谎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治矛盾激化,并接待好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3、医务科和职能科室接到报告或家属投诉后,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协助调查处理,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上报医院主要领导,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处理的医疗纠纷,应告知纠纷处理原则及流程,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或司法鉴定。

  5、纠纷处理途径:医院内调解。行政主管部门(市卫计局)调解。大调委(市司法局)调解。法院起诉。

  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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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患纠纷调解处:电话608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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